1、被法院起诉名下的车如何解决
被法院起诉后,假如名下有汽车,需要特别注意可能面临的保全手段,具体如下:
1.一旦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很难弥补的损害,他们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名下的汽车采取保全手段。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同意申请后,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应当立即开始实行。假如汽车被保全,债权人需要在30天之内起诉。
因此,作为债务人,在面临被起诉且名下有车的状况下,应当积极筹备应诉材料,并关注汽车是不是被保全,与保全后的后续法律程序。
2、申请强制实行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强制实行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1.申请强制实行的法律文书需要已经生效,这是强制实行的首要条件。
2.申请实行人需要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这意味着只有具备法律上资格的主体才能申请强制实行。
3.申请实行人需要在法按期限内提出申请,不然或许会丧失申请强制实行的权利。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也是申请强制实行的条件之一。
5.申请实行的法律文书需要有给付内容,且实行标的和被实行人需要明确,如此才能确保强制实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